6.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7.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
8.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用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9.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10.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11.临时用电线路架空布线时,不得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绑扎,临时用电的电缆横穿马路路面的保护管应采取固定措施。
12.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使用碘钨灯。
13.起重、吊装作业,须按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