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博山区 低空吊装,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低空吊装公司,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33、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低空吊装就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4、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大型设备低空吊装,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七、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吊装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与验收。
(二)吊装设备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及滑脱装置。
(三)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及报废。
(四)滑轮的规格及要求。
(五)试吊工作的进行方法。
(六)人员上下通道的设置方式或爬梯的设置与固定。
(七)作业平台的设置与高处作业防坠措施。
(八)高处作业人员身体体检。
(九)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十)吊装作业警戒区的设立与警戒人员。
(十一)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