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使用与保养:
轮胎应该避免存放在阳光、油类、酸类、易燃物及化学腐蚀品附近。所有的轮胎都应存储在冷却、干燥和黑暗的室内,轮胎应立放,严禁平放、堆叠或串心悬挂。存放期不得超过三年。内胎如需单独存放,应充以适量的空气,不得折叠、平放或堆叠。不单独存放时,需放在外胎内,并适量充气吊装公司。
在冬季严寒地区,由于气温低,轮胎的橡胶脆性变大、弹性下降,小型吊车过夜或长时间停放后重新行驶时,起步应慢抬离合器踏板以平稳起步,大型工厂搬迁,头几公里要低速行驶,待轮胎温度上升后再正常行驶。若车辆在冰面上停驶了一段时间,接地部位可能被冻结,工厂搬迁吊装,起步时需格外小心,防止胎面被撕裂。车辆在严寒地区长时间露天停放时,为防止轮胎与地面冻住,应在轮胎下面垫上木板或沙子。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吊装A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管理。
2、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2.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工厂搬迁安装,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张店工厂搬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3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2.4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3、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3.1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2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