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钩吊物坠落原因
1.起重机的不安全状态首先是设计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如过载保护失灵、平衡轮轴强度不够、无防止脱钩装置、吊具索具选用不合理等;其次是制造缺陷和安装缺陷等,诸如选材不当、加工质量不好,使带有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而大量的问题存在于使用环节,例如,不及时更换报废零件、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保养不良带病运转,以至造成运动失控、零件或结构破坏,不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等。总之,历城区工厂搬迁,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检验等任何环节的缺陷都可能带来吊钩吊物坠落的严重后果。起重机的本质(设计、制造、安装)安全是保证起重作业安全的基本条件。
2.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行为受到生理、心理和综合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表现为操作技能不熟练,缺少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非司机操作,工厂搬迁就位,无证上岗;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起重司机和起重工配合不协调及人体生物节律处于“三高区”等。总之,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事故主要的人为原因。
轨道式吊车司机在工作班结束离机之前,须将夹轨器夹牢,以防夜间大风骤起,工厂搬迁吊装,吊车被大风刮出轨道而倾翻。当多台吊车围绕着一个工程项目施工时,相邻两台吊车相近部位间安全操作距离,我国一般规定为5 m。近国外则规定两台相邻吊车相互间的距离为2 m,吊车所吊运的构件底部距相邻吊车的净空距离亦为2 m。笔者认为只要全神贯注、精心操作,可按国外此项新规定办理。
按我国的惯常规定,吊车是不允许升运操作人员的。但是,国外从实际出发做出新规定:在满足一些特定条件下,吊车亦可升运操作人员。其特定条件如下。 载运人员的吊篮底部必须有弹簧缓冲装置,吊篮四周应设有较高和封闭的栅格式围护结构,安全可靠的吊索和安全防护遮顶。吊运人员的吊篮应在使用前提前2星期由安全检查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吊车在进行人员吊运前亦应经过安全检查部门专职人员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