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试运转前电气装置应具备的条件
1、电气装置安装已全部结束。
2、电气回路接线正确,机器设备起重吊装,端子固定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楚。
3、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4、电源的容量、电压、频率及断路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和使用设备的要求。
5、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6、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备经检查和调试完毕,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校验合格。
7、安全保护装置经模拟试验和调整完毕,检验合格。声光信号装置显示正确、清晰可靠。
3.1.1 基础放线验收:
3.1.1.1 锅炉房内清扫干净,将全部地脚螺栓孔内的杂物清出,并用皮风箱(皮老虎)吹扫。
3.1.1.2 根据锅炉房平面图和基础图放安装基准线;
a 锅炉纵向中心基准线或锅炉支架纵向基准线。
b 锅炉炉排前轴基准线或锅炉前面板基准线,如有多台锅炉时应一次放出基准线。在安装不同型号的锅炉而上煤为一个系统时应保证煤斗中心在一条基准线上。
c 炉排传动装置的纵横向中心基准线。
d 省煤器纵、横向中心基准线。
e 除尘器纵、横向中心基准线。
f 鼓风机、引风机的纵、横向中心基准线。
g 水泵、钠离子交换器纵、横向中心基准线。
h 锅炉基础标高基准点,在锅炉基础上或基础四周选有关的若干地点分别作标记,设备起重,各标记间的相对位移不应超过3mm。
3.1.1.3 当基础尺寸、位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经过修正达到安装要求后再进行安装。
3.1.1.4 基础放线验收应有记录,并作为竣工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