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工厂搬迁公司,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青岛工厂搬迁,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专业工厂搬迁,持劳动安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四、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监管作用
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应加强对已公告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厂搬迁安装,对辖区内车辆生产企业现场准入审核进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相关部门。近期重点对汽车生产企业《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编制情况、产品一致性专项自查情况、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汽车行业协会应督促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自律公约,组织开展行业内自查自纠和互相监督,加快推动汽车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