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33、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4、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的方法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得有的接地,有的接零。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在雨天或潮湿地点作业的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5)、防雷措施
通过具有资质的气象部门在塔吊顶安装避雷针。 6)、防风措施
按塔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塔吊定高度在墩柱上安装附着。 5、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成立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起重吊装事故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蒋达才
组员:何军、张瑞明、赵夕洪、佘红斌、姚树林、吴强 值班电话:15880622993
高空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项目部安检部长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部在高墩施工作业前进行一次按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有组长组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