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供应信息

平阴设备起重_山东重联更安全_设备起重吊装

平阴设备起重_山东重联更安全_设备起重吊装

电动葫芦在使用中有哪些安全要求?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旋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其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6)凡有操作

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严禁斜拉,以防卡链。(6)拉动时必须用力平稳,以免跳链或卡链。当发现拉动困难时,要及时检查原因,不得硬拉,更不许增人加力,以免拉断链条或销子。(7)使用三角架时,三脚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拌倒。(8)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

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2)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则应报废,当不到40%时,可按规定折减断丝数报废。(3)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数(4)对于符合 ISO2408 (一般用途钢丝绳特性)标准所规定的结构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应按GB5972—86中规定数执行。(5)整条绳股断裂应报废。(6)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