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供应信息

安康起重搬运|山东重联|起重搬运工具

安康起重搬运|山东重联|起重搬运工具

10.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线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中的数值。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上、下脚手架的马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11.应经常检查脚手架底部及近旁有无开挖沟槽等作业,如有影响脚手架基础稳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当脚手架下有车辆,行人通行时,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在河道中的施工支架,应充分考虑洪水和漂浮物的影响。

  12.架子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标准,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试验,验收合格,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支搭,使用。

  (2)脚手架必须与稳定结构牢固拉结,拉结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6m,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

  (3)严禁利用结构架,装修架,防护架吊运重物。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4)起重吊装作业时,严禁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5)严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歪斜,杆件变形,有探头板,马道无防滑条及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架子。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2、起重设备

  (1)半机械化吊装设备。半机械化吊装设备按结构和吊装形式不同,分为独脚桅杆、人字桅杆和桅杆式起重机。

  l)独脚桅杆。按制作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木独脚桅杆,钢管独脚桅杆和用型钢制作的格构式独脚桅杆等。木独脚桅杆的起重高度在15m以内,起重量在20t以下;钢管独脚桅杆的起重高度一般在25m以内,起重量在30t以下;格构式独脚桅杆的起重高度可达70余米,起重量可达100余吨。

  2)用圆木制桅杆式起重机起重量5t,可吊装小型构件;用钢管制作的桅杆起重机起重量达10t左右,可吊装较大型设备;用钢格构式桅杆起重机可吊装15t以上的大型设备。

  (2)机械化吊装设备。安装工程常用的机械化吊装有汽车式、轮胎式、履带式和桥式起重机4种类型。用于大型设备及大直径的管道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