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起重吊装中“十不吊”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②斜拉斜挂不准吊。
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
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人”、“机”、“物”、“法”、“环”是“人机物法环”管理的五大要素用于质量管理,同样在塔机安全管理上也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方法。当前,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缺的就是全面的“人机物法环”管理理念,要不就是缺少某几项要素,要不就是要素之间缺少关联,济南厂房搬迁费用,要不就是要素内容本身就存在严重问题。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中 “人”、“机”、“物”、“法”、“环”应有机结合并相互作用、运转,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出现问题或缺失的话都将使得这个运行机制出现问题。
本期以安全能力确认的方法应用来探讨一下“人机物法环”中的“人”在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化管理方法及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