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在起升和行走时要求
(1)汽车起重机不允许吊着载荷行走。履带起重机和轮胎 起重机一定要在允许的起重量范围内吊重行走,运行通过的路面 要平整坚实,行走速度要缓慢均匀,根据道路情况要及时换挡. 不要急刹车和急转向,以避免吊重物摆动。同时,吊臂应置于行 驶方向的前方。
(2)起重钟长度较大的履带起重机的水平起重臂,一定要置 于履带的纵方向,并在前进方向上。行走时.起重臂角度过大会 产生摇摆,有后倾危险。行走时,起重臂仰角应限刊00一70',
3.8吊装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办理吊装许可手续,同时应在正式吊装前进行试吊一次。
3.9核对塔底裙座环上的地脚螺栓孔距离尺寸与基础上预埋地脚螺栓相符。
3.10人、机、料、电准备到位。
3.11设备吊装前,无尘设备搬迁,必须做好仔细的检查核实工作。检查设备本体安装基准标记,方位线标记是否正确,同时应做好设备基础的清理、放线、铲麻面及放垫铁等工作。
3.12大型设备对地基压强及地基处理方法
吊装前准备
7.1.1. 施工现场需通过甲方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清理、清除杂物。保持地面坚实且平整。起重机站位及行走范围内的地面耐压力应符合规范要求,设备搬迁费用,起重机站位及行走范围内的地面耐压力不小于300N/cm2,设备搬迁,当达不到要求时,精密设备搬迁,应铺设钢板。
7.1.2. 基础验收及处理
设备吊装前,必须对基础进行复测。与基础施工单位办理中间交接证书。基础上应明显画出标高基准线,纵横中心线。
基础外观不应有裂纹、蜂窝、空洞及露筋等缺陷;基础验收应由甲方、土建、我方共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