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的范围内。水温未达到时,不得高速行驶。
(2)行驶时应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整道路时,吊装设备公司,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3)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分站立、蹲坐或堆放物件。
(4)行驶时,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大件吊装设备,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所有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在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安全部门的安全教育。
大型设备吊装前各方(包括业主方、施工方专业工程师、吊车司机、起重工班长、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设备装进行安全确认。
650t及400t吊车支腿的地基必须铺垫片、钢板,确保安全可靠,其可靠度必须由吊装工程师与吊车车主共同确认。
不使用未经检查合格的吊车、吊具和索具。
地锚埋设应安全可靠。
1、装运危险品应有固定的车辆和专业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押运证、准运证等要齐全;行驶中要按照的路线,专业吊装设备,不得在繁华闹市中行驶、停靠。
2、要做好危险品装运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防车投入营运。保证车辆状况符合安全要求,尤其是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良好性能,做到有遮阳、防雨、防散失设备或用具,吊装设备,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上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宇样的旗号。